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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冯金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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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金翼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沙坪街越塘村民委员会长中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沙)第13050005号,面积117.8平方米,东至: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润培。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冯金翼(已故)

  申请人:冯洁珍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