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公 告(易惠嫦)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4〕044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吴敏莉已取得坐落于原鹤山市沙坪旭日村49号402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易惠嫦【土地证号:鹤国用(市)字第980542号总字第07571号】名下,现吴敏莉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登记在易惠嫦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并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