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遗失声明(鹤城南洞信社)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遗失声明

  鹤城南洞信社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鹤城镇南洞圩南星花生街的《房地产他项权证》,证号:粤房他证字第0027055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广东鹤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人:王以富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