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009号
根据房地产权记载,邓雪平于2001年3月2日向“鹤山市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购买坐落于鹤山市沙坪街道围仔苑44号603房的房产,已付清全部购房款。
现由于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鹤山市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无法协助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资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导致邓雪平未能按房产土地的有关法律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现邓雪平向我局单方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电话:0750-8883267)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直接为邓雪平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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