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鹤自然资房地(登记)公字〔2025〕3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2月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22号四楼,鹤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0750-8202208 联系人:李小姐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登记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宗地面积(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宋伟雄、宋志坚、宋志刚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民委员会村头村 | 440784002008JC01490F00010001 | 31.99 | 31.99 | 农村宅基地 | |
2 | 梁兆和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民委员会那水村 | 440784002008JC02608F00010001 | 82.63 | 168.77 | 农村宅基地 | |
3 | 冯兆康 |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鹤山市雅瑶镇昆东村民委员会直水村 | 440784002008JC01261F00010001 | 72.03 | 173.90 | 农村宅基地 |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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