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自然资(登记)公字〔2025〕003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系统资料记载,曾礼芳已取得坐落于原鹤山市沙坪人民一巷31号302房的房产,并办理了房地产权证。但该土地的使用权目前仍登记在梁桂显【土地证号:鹤国用(沙)字第6889号总字第02389号】名下,现曾礼芳的继承人曾国超、曾国强向我局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无法收回上述登记在梁桂显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注销并作废上述土地使用证。
特此公告
鹤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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