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永卓因保管不善,遗失原坐落为鹤山市龙口镇中七村民委员会马岗村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证号:鹤府集建字(龙)第07060195号总字第31282号,面积44.2平方米,东至:显辉,南至:地,西至:塘,北至: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任永卓(已故)
申请人:任显玲
2025年5月16日
附件:
相关稿件:
主办: 鹤山市人民政府 承办: 鹤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中国福彩网
粤ICP备05080285号-1 粤公网安备44078402440793号 网站标识码440784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