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地块编号 |
440784009001GB03232 |
地块位置 |
鹤山市双合镇中兴路55号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土地面积 (公顷) |
0.006208 |
出让年限 |
70年 |
补缴金额 (万元) |
1.5582 |
受让单位 |
麦秀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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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该宗地为原划拨土地补办出让。 |
二、公示期:2018年11月6日 至 2018年11月15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鹤山市国土资源局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裕民路38号
邮政编码:529700
联系电话:0750-8802668
联 系 人:叶先生
鹤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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