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推动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专题学习会、党组中心组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27次,发挥党组中心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以学习促党组法治管理水平提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清单,结合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集体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将政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贯穿自然资源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局党组会议上研究部署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做到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两手抓、两促进。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放权赋能改革。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指引,制定承接9个省级下放行政职权事项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调整事项实现委托与承接的“无缝对接”。承接以来,鹤山市已审批29宗城镇批次用地、3个成片开方方案、1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拆旧区方案)、1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地块验收、1宗开采矿产资源审批。承接12个市级委托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签订委托协议,动态调整事项,落实做好职权调整实施工作,大大激发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二是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定期开展169个政务服务事项“二次统筹”和自查清理工作,动态调整政务服务实施要素,对照统一市级事项办理标准,加强政务服务事项信息管理提升准确度规范度便利度;梳理并新进驻48个未进驻综合性服务大厅或部门分厅的政务服务事项,进一步将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办事窗口等信息规范化。
三是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入推进不动产领域创新改革,积极探索“先租后让”登记、居住权登记等业务,制定不动产居住权办证方案,并成功颁发江门市首个不动产居住权证。创新成立“不动产登记企业服务站”,通过专人专窗,全流程跟踪指引办证,进一步节省企业办证时间,助力中国福彩网经济高质量发展。落实预审制和承诺制,配合做好中国福彩网“一袋式服务”,积极推进“拿地即动工”。优化自然资源要素配置,提速做好用地组卷报批,高效配置用地指标,切实加快推动了13个亿元以上优质项目落地,支撑高质量发展。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服务保障机制。发挥内设法制机构职能作用和法律顾问参谋作用,积极参与涉法事务的研判、协调等职责任务,强化行政执法尤其是行政处罚的事前法律风险审查,让法制监督贯穿行政执法过程。全年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以及重要民商事合同等进行法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16份。
二是健全信访制度。继续以我局制定的信访维稳工作方案为指引展开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收到信访事件12宗,主要通过省一体化网上信访系统获取,反映较多的是规划建设和不动产证的问题,目前均已办结。咨询投诉平台的共212宗,其中12345政府热线188宗,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4宗。所有事项均已办结,且风险隐患较低,状态均可控。
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我局办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宗、二审案件2宗、再审案件1宗,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另外,向江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行政抗诉的诉讼案有2宗,同时,协助处理行政复议案2宗。针对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存在问题,及时落实案件分析和整改机制,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堵塞一类漏洞,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事项改革引向入深。我局持续定期对下放至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进行详细评估和反馈,并积极向上建议新增一条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的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政处罚事项。2024年共移交15宗涉及自然资源违法的线索到各属地镇街处理,常态化督促各镇街综合执法办对该类违法案件开展立案查处工作。积极配合属地执法机构的工作,今年以来已出具违法建设的适法认定31宗。
二是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水平。加强对审批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贯彻执行省行政检查办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日常动态检查工作,开展涉企行政检查逾百次,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执法不规范行为;公示行政执法案件信息834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803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行政检查信息18条,涉及公示数据均无延时上报,主动接受企业群众的监督。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部门培训备案登记制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业务培训。今年以来,在我局组织开展了34次业务培训,累计超610参加人次,学习时长超112学时。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强化内部学法用法。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不定期编制报送行政执法案例,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做好法规案例宣传。注重结合新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等,参加多次视频、培训讲座等,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广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制定公开本单位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法治建设与乡村振兴,开展“6.25土地日”、民法典与自然资源宣传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电台、法治直播间、南方日报社平台等主流媒体,增强活动宣传的曝光度和影响力。全面推进田长制实施,牵头制定《鹤山市全面推行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今年我局派出工作组分别到10个镇(街)共开展了10场耕地保护及田长制业务宣传培训会,广泛向各镇级、村级和网格田长开展重点培训,进一步推动鹤山市田长制落实落细。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土地类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存在多次上诉、重复开庭调查处理的问题,案件普遍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土地管理政策变化多,行政争议调处难度大,未能更好运用法律途径和手段进一步化解纠纷。二是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不匹配。目前我局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上已配备齐全,但多为近年新入职人员,经验欠缺,对执法业务不够熟练、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以法治思维引领法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推进学法用法,切实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个人自学、以考带学及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思想教育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进全系统理论和法治学习常态化、长效化,提高法治水平。
(二)以法治机制强化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鹤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计划(2023-2025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查三项制度,规范健全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具体操作流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研究分析细化鹤山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自然资源领域较大影响案件的移送标准,促进综合行政执法衔接畅顺。
(三)以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建设。继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自然资源领域法律法规,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提高自然资源系统干部知法守法用法能力,扩大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宣传面和覆盖面,使法治宣传走进基层、贴近群众,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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