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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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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江门市委“1+6+3”工作安排,以及鹤山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化法治自然建设,为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自然资源法治支撑和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部署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通过局党组集中学法、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带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14场次。制定并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部门普法责任清单,组织全系统常态化学法普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法治建设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落实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重点举措,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继续深化落实放权赋能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县镇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科学研判并调整4个“县直报省、省直达县”事项,进一步协调优化审批赋能;继续落实9个省级下放的和12个市级委托实施的行政职权事项,每月跟踪问效事项业务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接得住、用得好”。

  二是落实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定期对166个政务服务事项对照市级标准动态调整实施要素,加强事项信息管理,及时对外更新发布,确保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统一。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拿地即动工”“验收即发证”和项目预审制常态化,推进“完工即投产”改革,助力项目快速落地;优化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创新“交地即交证”模式,推行“网签即预告登记”,协同多部门化解“凤凰湾”楼盘登记难题,便民便企举措再上台阶。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定期梳理规范性文件目录,结合新修订的上位法进行清理和评估,并及时对《鹤山市新建住宅物业配建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实施细则》办理延期,确保有法可依。

  二是贯彻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制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内部法制审查机构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合法性审核,强化行政执法事前法律风险审查。全年为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以及重要民商事合同等进行法律把关提出法律意见11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执法强基增效

  一是积极配合推进“三张清单”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并多次分析研判相关工作,一方面,鉴于中央已明确收回高频率、易发现、易处置的违法用地类行政处罚事项,对镇(街)提出收回《江门市调整由乡镇街道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的51个事项,经我局内部科学研判和与镇(街)协商沟通分歧事项,当前我局同意将51个事项回收至我局实施;另一方面,

  结合省厅印发的自然资源领域乡镇(街道)履职事项参考目录,我局认真完善、核对镇(街)基本履职和配合履职事项清单,明确厘清涉自然资源领域职责事项中各部门、镇(街)的职责内容,为下一步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扎实的基础保障。

  二是深入推进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我局对重点整治的“四类”问题开展自查,做好问题清单的分析研判,制定我局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对前期实地督查工作中反馈的问题和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我市减少涉企执法检查六项措施的要求,将“对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监管”纳入“综合查一次”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对矿山企业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频次降低至每年1次,下降率达到66.67%。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应用“江门粤执法”在线执法,主动在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今年在双公示系统共上传公示了行政许可信息887条、行政处罚信息7条。梳理出自然资源各类监管事项,编制了2025年度抽查计划,计划开展双随机抽查2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1次、本部门抽查1次,所有双随机检查任务均按期完成。组织到期换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为5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证,落实100%“持证上岗”工作要求。

  四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深入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灵活开展业务培训。今年在我局组织开展42次业务培训,累计超730参加人次,学习时长超145学时,参与45次其他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行政执法或法治培训。

  (五)加大诉源治理力度,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我局共办理新收被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案件3件、二审案件2件,处理行政复议案3宗。坚决贯彻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对败诉案件进行全面复盘和整改,实现“发现一个问题、规范一类行为”的效果,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是妥善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今年以来,我局收到信访和12345政府热线咨询投诉平台的主要涉及规划建设、征地和不动产证办理等问题,始终坚持及时办结处理,持续推动重点信访事项化解,力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三是强化重点行政争议领域司法解释学习。组织业务骨干参加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讲堂”3课时,重点学习土地征收与补偿、不动产登记领域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的理解与适用和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解读,及时学习最新最权威司法解释、司法政策、司法理念,为定分止争提供法治保障。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制定公开本单位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结合“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日、民法典与自然资源宣传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今年我局测绘调查地理信息管理股及业务骨干在鹤山市法治栏目直播间,通过向群众列举违法使用地图案例等形式普及问题地图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覆盖面,做实做深普法工作。

  二、存在不足与原因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短板需要补齐:一是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程度需持续提升;二是土地权属争议和土地征收与补偿引发的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争议案件呈逐渐多发态势,化解社会矛盾的压力依然存在,化解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不懈用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自然建设始终两手抓。

  (二)持续加强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双重法制审查制度,加强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业务培训,深入推进执法队伍学法用法。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抓好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工作,积极主动服务市重大项目建设;继续推行“预审制”,加快预审项目的审批工作,推进项目落地建设,全力开展“完工即投产”;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登记工作,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