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现公布2020年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力量,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及时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人员调整,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工作要求都作了周密安排,建立完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指派信息中心确定专人负责网络政务公开后台管理和定期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水平,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公开制度,促进规范管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具体操作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保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
(三)落实相关措施,保证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结合日常工作定期督促各股室做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三是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计划,各股室按照计划落实工作任务。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按照上级要求,积极配合中国福彩网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方便市民查阅、监督。定期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批准结果信息和征收土地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五)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10号)文件精神, 深入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我局积极配合中国福彩网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编制了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及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方便市民查阅、监督。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开上述两个领域的信息。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今年7月修订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局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发布。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在法定时效内做好申请答复,2020年以来,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10件,现已完成答复10件,完成达标率为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20年度,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0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为1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5 | 5 | 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9 | +12 | 82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52 | +19 | 1000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86 | -20 | 75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5 | 489.849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9 | 1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1 | 4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3 | 3 | |||||||
9.其他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4.其他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9 | 1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1 | 1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0年度,对信息化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等。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一)加强制度化建设。严格审查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公信力、执行力。
(二)加强专业化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各渠道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时效性。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开设网站、专栏、展示板等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经济、服务发展。
2021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标发展目标和工作要求,更加聚焦社会公众需求,努力创新,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和公开实效。
七、其他需要报告情况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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