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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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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本报告内容涵盖2022年鹤山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自然资源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架构,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基层所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对相关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工作要求都作了周密安排。指派信息中心确定专人负责网络政务公开后台管理和定期监测工作,明确责任,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内部管理,落实监督保障。切实加强制度建设,重点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结合自然资源信息化管理工作实际,编制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对具体操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了内部审查、协调发布、考核评价等制度,保证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三是规范公开内容,确保公开质量。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以及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结合日常工作定期督促做好公开具体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计划,推动年度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按照上级要求,我局积极配合中国福彩网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方便市民查阅、监督。定期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矿业权出让、批准结果信息、住宅用地信息和征收土地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等概况信息、部门文件、行政执法、工作动态、部门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政策法规等。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2年度,共发布政务信息590条,其中:组织机构类2条、部门文件类258条、行政执法类3条、工作动态类61条、财政预决算类19条、其他类247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注重政务公开载体和形式的创新,结合地球日、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主题,通过报刊、权威新媒体平台、网站、公告公示栏、简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多渠道、多形式,主动公开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信息,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4.现行文件公开情况。根据现行文件公开工作的要求,对我局发出文件做好现行文件主动公开工作,实时在局网站更新土地供应和出让的公告、用地批复、不动产登记、规划公示等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2022年7月修订了《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于我局网站相关栏目进行发布。按照新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依法妥善处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在法定时效内做好申请答复。2022年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共8件,均已完成答复,按时完成达标率为100%。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1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9.其他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4.其他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7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

000

0

0000

0

  五、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度,我局对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下功夫、抓落实,初步取得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及时性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因此,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改进工作。

  (一)加强工作领导,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把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积极做好监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主动承担主抓责任,落实工作责任制,为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落实协调责任,及时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情况。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加强目录管理,理顺政务公开。对公开目录进行一次重新审核,查漏补缺。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受、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环节工作制度,继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三)加强载体建设,丰富公开形式和渠道。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重视利用科技手段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创新。

  (四)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完善政务公开预审、评议、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反馈和备案等各项制度,做到非经预审不公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并对相关内容及时更新,公开结束后重视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2023年,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在总结和巩固工作成果上,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充分借鉴其他经验做法,强化领导和教育培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探索利用门户网站和现场宣传活动等方式多渠道提升实效,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决策、执行、管理、结果、服务“五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