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我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址山镇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以最终决算数为准)
2017年,在各职能部门、镇人大的积极支持、指导和监督下,我镇财政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财政方针政策,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紧密围绕市政府“一城三中心”战略部署,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较好地完成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2017年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2017年,址山镇实现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含市、镇部分)为:13208万元,比2016年度财政预算收入11752万元(按营改增体制作同口径调整后)增长12.39%,其中税收收入为937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71.01%,非税收入为3829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28.99%,超额完成址山镇年初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8% 的目标。
镇级可支配财力:2017年址山镇可支配财力决算为20403万元。其中:2017年实现财政镇库收入10195万元,包括财政预算税收收入按原鹤山市镇级财政体制分成后实现镇库一般预算税收收入6615万元,一般预算非税收入3580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27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837万元;上年滚存结余94 万元。
(二)2017年财政支出及“三公”经费、会议费执行情况
2017年财政决算总支出为20403万元 (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48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914万元。)。
1、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648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1821万元;
(2)国防:20万元;
(3)公共安全:585万元;
(4)教育:3613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6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3416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863万元;
(8)节能环保: 189万元;
(9)城乡社区:1675万元;
(10)农林水:1087万元;
(11)交通运输:182万元 ;
(12)资源勘探信息:89万元;
(13)商业服务业:9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5万元;
(15)住房保障:136万元;
(16)上解上级:730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391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1)社会保障和就业:62万元;
(2)城乡社区:3846万元;
(3)其他支出:6万元 。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执行情况:
(1)公务接待费:5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3)会议费:9万元。
2017年镇可支配财力为20403万元,财政决算总支出为20403万元,实现了量入为出,财政收支平衡。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7年,国内经济发展形势依然严峻,我镇税收收入增量有所放缓,但逐年不断加大的民生刚性支出为我镇财政带来不少压力。面对收支矛盾凸显的现状,我镇努力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坚持增收节支,千方百计组织收入,紧密围绕“保民生,促发展”的发展思路,确保刚性支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 强化财源征管,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一是主动联系有关职能部门,共享信息并综合分析数据,坚持协同国地两税部门“下企业,查税收”,及时清理欠税,严厉查处漏税行为,确保应收尽收。二是整合各方资源,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按规定将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纳入非税管理,确保财政收入增长。
(二) 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投入
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改善民生。一是改善教学条件,推进我镇各校建设,龙山小学新教学楼项目正式启动,以满足学生人数不断增长的需要。合理安排教育费附加及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提升各校教育现代化水平,全镇2017年教育工程建设及教学设备购置支出共465万元;二是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推进 “医联体”改革试点。通过市融资项目,保障鹤山市中医院址山分院综合大楼建设资金,2017年10月,综合大楼正式投入使用,完善了我镇的医疗体系;三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养老、五保低保、医疗救助、社会福利等资金的及时发放;四是大力推进环境整治,美化乡镇环境,落实小散乱污整治、潭江河及东溪河流域整治、黄标车淘汰等专项资金,增加城镇环卫及垃圾处理投入,2017年,我镇成功创建广东省卫生镇;五是保障农业及扶贫资金支出,全面推进河长制、土地确权、禽畜整治、五化新农村以及精准扶贫脱等项目的开展;六是合理统筹使用上级及镇级救灾资金,在台风“天鸽”“帕卡”吹袭期间和灾后迅速采取防灾救灾措施,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
(三) 推进项目发展,全力打造特色镇
一是推动水暖卫浴五金产业发展,全力支持2017国际厨卫五金产业创新展和第二届五金卫浴采购节;二是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广东丰江电池项目正式“落户”址山;三是打造“广东省云乡森林公园”生态旅游品牌,云乡储良龙眼节取得圆满成功。
(四) 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资金管理水平
坚持量入为出,深化预算支出和管理,优先保障各类民生和重点项目支出;坚守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支出,积极配合做好各市直部门对各项专项资金的检查监督;坚决杜绝浪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完善审批流程,勤俭办事。
三、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财政预算收入
预计2018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含市、镇部分)14462万元,同比增长 9.5% ,其中一般预算税收收入11262万元,非税收入为3200万元。
镇级可支配财力:按镇级财政分税体制分成,预计实现镇级一般预算收入11084万元,其中一般预算税收收入7884万元,非税收入3200万元;加上教育费附加收入256万元;基金预算收入3100万元;上级补助3387万元,总计镇可支配财力17827万元。
(二)2018年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预算
2018年财政预算总支出为17827万元(其中: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727万元,基金预算支出3100万元。)。
1、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72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
(1)一般公共服务:2104万元;
(2)国防:20万元;
(3)公共安全:738万元;
(4)教育:3689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46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2511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317万元;
(8)城乡社区:820万元;
(9)农林水:1283万元;
(10)资源勘探信息:45万元 ;
(11)住房保障:129万元;
(12)上解上级:1025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主要支出项目:
(1)城乡社区:3100万元;
3、“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支出情况:
(1)公务接待费:5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
(3)会议费:9万元。
2018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了顺利完成财政的各项工作任务,我们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全年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求真务实,蓄意进取,着力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 广辟财源,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
密切关注经济发展形势,分析税收收入的即时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相关财税问题。加强与税务及经促部门的联动力度,对全镇企业税收进一步科学规范化管理,加大税收稽查力度,尤其是2018年开始征收的环保税,并及时清理欠税,堵塞税收漏洞,避免税收流失。与此同时,积极盘活我镇资源资产,加强对非税收入及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收缴,确保应收尽收。
(二) 发挥职能,优先保障民生重点支出
坚持共享发展成果,继续加大对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居家养老、教育、精准扶贫等事业的投入力度,推进幸福址山的建设。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保障教育费附加、教育转移支付及义务教育款的支出,加快启动址山小学新校区建设;2、继续推进“大民政”建设,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财政对城乡养老保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定恤定补、临时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救助等项目的投入;3、着力改善乡镇环境,保障环境卫生支出,加大卫生硬件设施投入,推进乡镇绿化美化。落实河长制、禽畜整治、黄标车淘汰等资金,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4、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乡镇农业、文化、水利、公共安全等项目的建设。
(三) 强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管理质效
进一步提升财政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财务约束,制止铺张浪费,坚持勤俭办事。
各位代表,2018年财政各项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将在镇党委、政府和市财政局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自觉接受镇人大的监督指导,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以努力建设幸福和谐新址山为目标,圆满完成财政工作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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