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1月1日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江门市俊锋汽车再生材料有限公司拆车厂项目”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俊锋汽车再生材料有限公司拆车厂项目。
选址地址:该项目拟建地位于广东省鹤山市云乡镇云新工业开发区鲤鱼岭。
建设内容:江门市俊锋汽车再生材料有限公司拆车厂项目总投资2526.5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4023.11m2。项目为对废旧汽车进行拆解回收,年拆解小轿车1500台、客货车500台、摩托车4000台。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采取的环保措施: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抽取和储存废油液过程中少量非甲烷总烃挥发以及抬举原报废车辆时的灰尘和切割解体在金属燃烧的瞬间产生的颗粒物,产生量很小,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建设项目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考虑项目特性,厂区初期雨水可能含少量油污,初期雨水经厂内雨水收集管网引至初期雨水池(油水分离池),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的绿化,不外排,所分离出来的油污为危险废物,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的回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的绿化,不外排。
(3)噪声:建设项目主要噪声设备经过减振、消声、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处理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产生影响。
(4)固废:本项目拆解物含多氯联苯的废电容、燃油、旧油、制冷剂、含汞开关、含铅部件、铅酸电池、尾气净化催化剂、废电路板属于危险废物,含油拖布、抹布及手套也属于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仓库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发动机、保险杠、变速器、散热器、车门、轮胎、塑料、有色金属、座椅、车身、悬架、车架、前后叉、玻璃、引爆后的气囊均为一般固废,收集后进行外售。其他不可利用物和生活垃圾作为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设项目固废最终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环境风险:本项目在汽车拆解、切割和危险废物暂存等操作环节存在潜在的危险。通过分析可知,在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条件下,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
经环境影响评价论证:本项目符合国家、广东省的产业发展政策;符合广东省、江门市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法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采取和实施了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建议,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门市俊锋汽车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超群
联系电话:13828028548
联系地址:鹤山市云乡镇云新工业开发区鲤鱼岭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20-83517902,传真:020-83631427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311室
Email:120570915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该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gr5VeOQWeTJQKTs8qsuEg(提取码:xiff)查看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将填写好的公众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交,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江门市俊锋汽车再生材料有限公司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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