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承担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年产拼板胶1200吨、指接胶600吨、白乳胶150吨、黄胶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年产拼板胶1200吨、指接胶600吨、白乳胶150吨、黄胶50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年产拼板胶1200吨、指接胶600吨、白乳胶150吨、黄胶50吨新建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选址于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云乡富云路9号H座自编号之一(中心坐标为:北纬N22°34′0.45″,东经112°46′24.37″),拟投资总额200万元,主要从事拼板胶、指接胶、白乳胶、黄胶的生产,建成后年产拼板胶1200吨、指接胶600吨、白乳胶150吨、黄胶50吨。项目地理位置示意详见附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 联系人:熊家贵
联系电话:0750-3520598 传真:0750-3520598
三、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750-3530013 传真:0750-3530012
邮箱:1243869677@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可通过公示制定方式发送传真、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提出意见的公众请留下姓名、电话、地址等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该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您对本项目所造成的社会经济影响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该项目是否将给您带来负面影响以及您对此有何要求。
4、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您所关心的该项目建设的其它问题。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鹤山市锦发胶粘剂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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