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新城大道扩建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就下列相关项目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MZ2020007
二、项目名称:新城大道扩建工程项目
三、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3695670.52元
四、项目工程内容及需求:
(1)扩建新城大道全长973.801米、宽8米,由双向车道扩建至双向四车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鹤山市址山镇新城大道
(3)完工期:3个月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承担本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2)投标人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叁级或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路桥专业或市政专业)及以上资格(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如有)。
(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期间不存在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被责令停业的状态(如有)。
六、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9月14 日至2020年9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山路393号(广宏大厦)5楼)获取磋商文件。
(2)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壹份、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如有)、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壹份(如有);
③拟委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明(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壹份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打印件壹份),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壹份或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打印的合格证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
注:上述要求提供的证书(证件)如已办理电子证书(证件)的,可不提供证书(证件)原件,只须提供电子证书(证件)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接收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30分至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八、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393号(广宏大厦)5楼)
九、开标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393号(广宏大厦)5楼)。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8日17时30分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方式:13827070757
采购代理机构: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393号(广宏大厦)5楼)
联系人:潘小姐
联系方式:0750-8860033
江门市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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