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螺山工程建设(宗地号:440784008002GB02125)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 号)文件要求,址山镇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广东省地质局第六地质大队核实并出具《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螺山工程土石方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报告确定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螺山工程建设土方11.45万m?,其中:中风化花岗岩3.70 万立方米、全风化花岗7.75 万立方米。在评估基准日拟出让范围内出让收益为30.76万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柒仟陆佰元整),其中:回填用中风化花岗岩出让收益为13.32 万元、单位可采储量出让收益为1.57 元/吨;回填用全风化花岗岩出让收益为17.44 万元,单位可采储量出让收益为1.07 元/吨。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1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址山镇政府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址山镇政府将依规定出让。
附件:1.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pdf
2.鹤山市址山镇禾南村螺山工程土石方——土石方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摘要.pdf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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