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址山镇政府大院光伏车棚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安装光伏组件184块,容量为52.44kWp,采取1点接入系统,接入容量小于1000KW,本期工程采用380V低压接入。工程招标上限价约为47.64万元。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谢绝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0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6日下午15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吕生 联系电话:8315293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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