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节能玻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节能玻璃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节能玻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紫云路16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生产优质浮法玻璃、LOW-E镀膜玻璃及建筑玻璃;包括两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一条900t/d、另一条950t/d)、两条LOW-E镀膜玻璃生产线及多条生产中空、夹层等节能玻璃生产线及其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浮法玻璃41.7万吨/年;连线 Low-E 镀膜玻璃1000万m2/年;建筑节能玻璃500万m2/年。

  厂区占地3326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99397平方米。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涛  

  联系电话:15807509789  电子邮件:huangt@xinyiglass.com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荷塘镇南格西路信义玻璃   邮编:52909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信义节能玻璃(江门)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