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山竹”镇政府大院及派出所维修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更换车棚耐力板屋面瓦、办公大楼更换窗玉80平方米、派出所雨棚更换透光瓦2平方米;2、派出所更换窗玉10平方米;3、址山中学更换窗玉50平方米;4、拆除损坏路灯3支,重新安装路灯3支等。工程招标上限价为135049.71元。
二、投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8年12月4日至 2018年12月6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一楼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地址:鹤山市址山镇教育路1号)接受投标申请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企业法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2日下午15时,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吕生 联系电话:8315293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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