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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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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址山镇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3月31日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潇林镇长代表址山镇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2022年以来,在鹤山市委、市政府和镇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和支持下,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防住疫情、稳住经济、保障发展安全,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市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我镇人大代表票决的十件民生实事,全面推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共建共治共享、宜居宜业。会议同意镇政府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镇人民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全力拔头筹、争上游,为推动址山高质量发展而努力奋斗!

关于址山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3月31日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佰利主席代表址山镇人大主席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址山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3月31日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址山镇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址山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址山镇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址山镇2023年镇本级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