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朋友:
为维护址山革命烈士纪念碑庄严、肃穆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烈士纪念活动文明有序开展,请各位市民认真阅读以下参观须知:
(一)请自觉遵守《英雄烈士保护法》,不得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不得开展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
(二)20人以上的参观团体,请至少提前1天通过电话或公函向管护单位预约。
管护单位: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50-8315922;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监督部门:鹤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投诉电话:0750-8886509。
特此公告。
鹤山市址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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