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现公布2015年址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址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概述
2015年,址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及时、准确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我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维护我镇政府公信力。
(一)规范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监督管理体系。
址山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明确了全镇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派遣专人负责址山镇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出台了《址山镇新闻宣传与信息报送工作制度》,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管一级的工作管理体系;规范了各部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同时实行定期检查监督,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季度定期对各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有力促进了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二)完善公开平台建设,确保公开及时规范。
2015年址山镇进一步规范址山信息网等门户网站的建设,调整了网站的栏目设置,明确栏目属性,确保栏目内容的及时性、便利性和准确性。
(三)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全方位紧密联系群众。
在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栏和址山信息网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1.利用市电子政务平台公开。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2.设立“中国侨都—鹤山址山”微博认证号和“鹤山址山”“址山发布”两个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新媒体的宣传作用,拓宽信息的发布与监督渠道;3.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和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此前制定的《址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址山镇通过微博、微信及公布栏等方式进行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559条,政府信息网站公开信息463条,主要包括扶贫、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址山镇日常政务活动情况、机构信息、法规公文、招标公告、行政执法、企业和其他信息等方面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址山镇通过址山信息网、鹤山信息网等依法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并在镇“邑门式”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印发办事指南等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镇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
过去一年,址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的加强,政务公开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但仍然存在着差距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还有待改进。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单位特别是村一级的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全面,公开内容较为固化,公开形式单一;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信息员的业务写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3、对网站维护还不够重视,对信息公开专栏的维护不够及时、主动。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并参照编制江门市及市委市政府的做法,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3、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公开实效。多举行信息员培训等活动,讲授定密工作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订阅一些关于新闻写作技巧的书籍,提高各部门单位信息员的写作能力;
4、做好政府网站普查。对址山信息网进行自查和全面检查,确保网站可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和服务实用等指标符普查合要求。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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