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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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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对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梳理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精神,按照中办、国办、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及时公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政策法规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这项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副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专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更新与管理,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我局制定了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严格执行 “三审制”,对所公开的内容必须经过事前审核,由股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并经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再进行网上公开,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和规范化。

  (二)强化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一是通过部门网站、政务公开栏、“鹤山发布”“鹤山政府网”官方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大厅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各种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作为窗口单位,还积极通过窗口工作人员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公开相关信息,为群众和企业知悉有关信息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稳妥处置突发政务舆情。建立健全我局政务舆情回应机制,确保在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时不失声、不缺位。2020年,我局回应鹤山政府网市民留言7条,12345热线事项70件。

  (三)认真做好新冠肺炎防治宣传工作。在鹤山政府网首页开设“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题,鹤山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鹤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等信息,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加强舆论引导,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工作,增强群众自我防病意识和社会信心,单篇微信最高阅读量突破50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 jmhszsj/gkmlpt/index)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8条,部门文件类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类信息4条。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1125.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事项。目前不存在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形式和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之间政务公开工作协同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报送、更新的时效性重视程度不高,临近监测时间点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信息发布审核和政务舆情回应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实效性,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制度,大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透明度,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丰富公开内容,保证公开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维护和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局全力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行政审批信息9条,其中,改革信息4条,目录管理信息5条。


鹤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