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是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承办的公办幼儿园,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常务副园长、副园长、教研骨干、财务、班主任、配班教师、保育员、保健员、资料员、后勤、门卫等一批临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
详见《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临聘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应聘所需资料
1、毕业证书或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学校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业务能力、工作成绩等基本情况;
5、填写《鹤山市宅梧镇宅梧幼儿园临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四、招聘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11日至20日
资料提交方式:可上门提交、邮寄或发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
联系地址:鹤山市宅梧镇双和路40号;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0750-8633549;联系邮箱:517762622@qq.com。
2、笔试、面试
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择优录取(时间待定)。
3、资格考核审查
入围对象再由考核小组成员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审查,按招聘的基本条件确定符合条件者。
4、体检
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5、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6、公示结果
按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择优录取,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7、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一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次招聘事宜由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解释。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1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