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11〕24号)的相关要求,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复垦方案》予以公示。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待《复垦方案》经市自然资源局批复后实施复垦工作,因此土地复垦期限为复垦工程工期。
二、规划目标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位于宅梧镇上沙村、下沙村、漱云村、泗云村、堂马村、靖村村、双龙村、荷村村、选田村、白水带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涉及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上沙村、下沙村、漱云村、泗云村、堂马村、靖村村、双龙村、荷村村、选田村、白水带村11个权属单位,共60个地块,地块总面积为554.42亩,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554.42亩,土地利用现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93.08亩,采矿用地面积为25.86亩,城镇用地面积为35.48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耕地23.39亩、林地531.03亩。
四、公示时间
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25日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gzjg/zjbm/hszw/(鹤山市宅梧镇网站)。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33;
2、联系电话:8633255,联系人:任伟坚。
本公示的最终解析权属于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附件:
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pdf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