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已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等文件要求,将《复垦方案》成果予以公告。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土地复垦期限为一年。
二、规划目标
复垦方案拆旧区位于宅梧镇上沙村、下沙村、漱云村、泗云村、堂马村、靖村村、双龙村、荷村村、选田村、白水带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地块总面积为554.12亩,共60个地块,涉及10个村委会,其中上沙村44.48亩、下沙村49.04亩、漱云村40.13亩、泗云村34.61亩、堂马村83.26亩、靖村村29.79亩、双龙村80.15亩、荷村村40.73亩、选田村7.71亩、白水带村144.22亩,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554.12亩,土地利用现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492.78亩,采矿用地面积为25.86亩,城镇用地面积为35.48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水田23.37亩、林地530.75亩。
一、公示时间
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
二、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gzjg/zjbm/hszw/(鹤山市宅梧镇网站)。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33;
2、联系电话:8633255,联系人:任伟坚。
本规划公示的最终解释权属于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宅梧镇项目(二期)拆旧区土地利用现状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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