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公告的宅梧镇平湖小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编号:HSTJZB008),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的要求,现终止本项目本次采购。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宅梧镇梧岗中路5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0-86390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13232908542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7月8日
注:采购代理机构现将《宅梧镇平湖小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终止公告》邮寄给全部报名单位。在收到本公告后,请各报名单位及时在回执上签字盖章确认,并邮寄回采购代理机构。多谢合作。
邮寄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邮编529700)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富城
联系电话:13232908542
回执
我单位已收到《宅梧镇平湖小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终止公告》,共2页(含本页),对此公告的内容无异议,特此确认。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