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运作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STJZB025。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运作管理服务项目(2020-2021年)。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68985.65 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运作管理服务项目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提供。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968985.65 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
(2)服务内容包括:鹤山市宅梧镇污水处理厂运作管理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节能、环保工程或城市基础设施运营、或污水处理工程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7日09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11月17日10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1月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宅梧镇梧岗中路8号
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1353612876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林生
联系电话:13232908542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