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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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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山市县镇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镇拟聘用以下人员为我镇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示时间

  从2022年8月1日起至2022年8月5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地址:鹤山市宅梧镇梧岗中路55号,邮编: 529733,电话:8639022。


  附件: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拟聘用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docx



  鹤山市宅梧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