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涵盖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的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宅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宅梧镇梧冈中路55号,邮编:529733,电话:0750-8633393)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数为60条,其中1.组织结构类2条;2.部门文件类2条;3.工作动态类46条;4.部门预决算类1条;5.其他类5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组织领导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实施《条例》,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宅梧镇政务公开制度》、《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诸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窄、不够全面,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三是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四是专职业务人员配备少,业务能力水平有待提高。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条例的学习与贯彻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化、日常化和制度化的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确保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保证网络公开为主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推介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信息覆盖面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同时,积极组织各职能部门、各村(居)社区信息员学习《条例》,全面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及时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三)规范程序,严格发布。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严格规范信息的收集、编制、审查、发布、监管等各环节程序,明确有关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加强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避免互相推诿、遗漏信息等情况的发生,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促进我镇信息公开工作沿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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