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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梧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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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等文件,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内容涵盖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的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宅梧镇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宅梧镇梧冈中路55号,邮编:529733,电话:0750-8639087)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体情况

2024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数为59条,其中1.组织结构类2条;2.部门文件类3条;3.工作动态类42条;4.部门预决算类2条;5.其他类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组织领导

我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我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切实保障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为更好地实施《条例》,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宅梧镇政务公开制度》、《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宅梧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不足之处:一是意识不足。大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公开的意识,导致信息更新不及时或内容不完整;二是公开内容有限。公开的信息多为表面内容,涉及重大决策、财政资金使用等关键信息较少,公众难以获取实质性内容;三是人员能力不足。负责信息公开的人员缺乏专业培训,导致操作不规范,影响公开效果;四是公众参与度低。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和参与不足,反馈机制不健全,难以形成有效互动。

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镇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提升意识:加强培训,定期组织乡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政策,增强公开意识。宣传引导,通过宣传让干部和群众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形成主动公开的氛围。

(二)丰富公开内容:扩大范围,除常规信息外,重点公开财政资金、重大项目等公众关心的内容。动态更新,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特别是政策变化、项目实施等动态信息。

(三)提升人员能力:专业培训,定期培训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提升其业务能力。专人负责,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推动公众参与:建立反馈机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收集公众意见,及时回应,鼓励公众参与决策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