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百千万工程”工作。承担文电会务、对外联络、综合协调、政务公开、档案、接待、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组织召开镇人大会议,承办人大的会务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承担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人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与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合署办公)。负责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市监委派出监察组和镇纪委的日常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经济发展、经济管理、产业规划、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职责。负责工业、三产等各类发展规划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承担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职责。负责辖区企业服务,掌握企业经营状况。负责科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引进。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等工作。负责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治理。承担公共服务委员会日常工作。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统筹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维稳信访、矛盾纠纷调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等工作。
七、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灾救灾、气象管理、消防管理、森林防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承担辖区“三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规划建设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镇村建设规划的初审、申报和实施工作,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镇村建设等工作。负责绿色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负责镇村市容市貌、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等城市综合管理工作。
十、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农业市场信息服务和“河长制”、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涉农工作。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负责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十一、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党群服务、公共服务、政务服务、社会事务民生保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驻的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实行集中办公;组织开展各类文艺、体育、旅游活动以及相关资源开发保护,协助做好文化旅游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网格化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办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维权、信访、慰问、帮扶、荣誉激励、服务保障、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协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兽医、水产、气象、农业市场信息服务、河长制、绿美乡村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招商引资、产业促进、项目建设等相关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推动园区建设、优化投资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等相关工作;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财政所。负责财政管理、财务结算、审计、金融、物价、公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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