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鹤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解读文本:《鹤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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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民政局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 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给予奖励的实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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