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关于印发《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视频解读:《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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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5日,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鹤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下称《审查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食品行业的不断发展,食品生产的工艺越来越精细化、专业化,对供应链的管理向多层次分工方向发展,非即食燕窝在食品行业加工中应运而生。在我市,非即食燕窝已被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中。由于非即食燕窝在《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没有相应的类别明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和审查没有依据,直接影响非即食燕窝产品的准产落地。为支持我市非即食燕窝产业发展,规范非即食燕窝生产企业的许可准入,特制定《审查方案》。
二、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燕窝有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本《审查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鹤山市辖区范围内非即食燕窝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审查方案》明确非即食燕窝生产过程除用水以外不得添加任何其他物质。
三、主要内容
《审查方案》共8章40条和3个附件,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非即食燕窝的定义及发证明细。
本《审查方案》所称非即食燕窝,是指以以毛燕或净燕为原料加工制成的燕盏、燕条、燕碎、燕角、冷冻燕窝等非即食燕窝。
非即食燕窝的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品种明细为其他食品:非即食燕窝。
(二)规范了非即食燕窝的生产条件。
本《审查方案》参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新发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明确了非即食燕窝的生产场所、设备设施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试制产品检验要求(方案第二、三、四、五、六、七章)
(三)强化了非即食燕窝风险点的防控要求。
1.明确非即食燕窝的产车间内应区分清洁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详见下表:
产品名称 | 一般作业区 | 准清洁作业区 | 清洁作业区 |
非即食燕窝 | 原辅料外包装拆包间、外包装间、原辅料仓库、包材仓库、成品仓库等 | 原料分拣间、软化挑毛间 | 定型干燥间、内包装间、内包材消毒间等 |
产品执行标准中有微生物检测要求的,应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附录A的要求建立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程序,定期对包括生产环境和生产过程产品的微生物进行监控。(方案第十四条)
2.强调对人员的管理。
企业应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对人员健康管理应建立并执行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强调对当班生产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前应进行健康状态检查并形成记录,发现食品加工人员患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及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方案第五章)
3.强调对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的质量安全管控。
明确企业建立的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应包括:制定生产完成的清场管理要求、制定有效的清洁消毒管理制度要求。(方案第二十九条)
四、执行期限
《审查方案》有效期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7年9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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