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鹤山市水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产品范围包括陶瓷片密封水嘴。本规范内容包括产品分类、术语和定义、企业产品生产规模划分、检验依据、抽样、检验要求、判定原则、异议处理及附则。
2 产品分类
2.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及代码见表1 。
表1 产品分类及代码
产品分类 | 一级分类 | 二级分类 | 三级分类 |
分类代码 | 4 | 418 | 418.1 |
分类名称 | 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 | 建筑五金 | 陶瓷片密封水嘴 |
2.2产品种类
2.2.1 陶瓷片密封水嘴按启闭控制部件数量分为单柄和双柄两类。
2.2.2 陶瓷片密封水嘴按控制供水管路的数量分为单控和双控两类。
2.2.3 陶瓷片密封水嘴按用途分为七种:普通洗涤、洗面器、浴缸、厨房、净身、淋浴、洗衣机。
2.2.4按水嘴阀体材料分为铜合金水嘴、不锈钢水嘴、塑料水嘴等。
2.2.5按流量分为节水型和普通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单柄、双柄:
单柄是指由一个手柄(手轮)控制冷、热水流量及温度;双柄是指由二个手柄(手轮)控制冷、热水流量及温度。
3.2 单控、双控:
单控是指控制一路供水;双控是指控制二路(冷、热)供水。
4 企业水嘴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根据水嘴产品行业的实际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以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年销售额为标准划分为大、中、小、微型企业。见表2。
表2 企业水嘴产品生产规模划分
企业水嘴产品生产规模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X<300 |
从业人员/万元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备注:营业包括该类产品的内销和外销总额。
5 检验依据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 18145-2014 《陶瓷片密封水嘴》
GB 25501-2010《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及用水效率等级》
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
企业明示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6 抽样
6.1抽样型号或规格
抽取样品应为相同启闭控制部件数量、相同控制供水管路、相同用途、相同规格和材质、同等级、同批次的陶瓷片密封水嘴产品。
6.2抽样方法、基数及数量
6.2.1抽样方法
在企业成品仓库内或流水线尾端产品中随机抽取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或者以任何方式表明合格的产品。
6.2.2抽样基数
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6.2.3抽样数量
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在同一抽样批中随机抽取10件产品,其中5件为检验样品,另5件为备样样品;普通洗涤水嘴、浴缸水嘴、净身器水嘴、淋浴水嘴、洗衣机水嘴在同一抽样批中随机抽取4件产品,其中2件为检验样品,另2件为备样样品。
6.3样品处置
应对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封样,检验样品由抽样人员带回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备用样品封存于承检单位;抽取样品应有适宜的包装,贴上加盖抽样单位公章以及双方签字的封条,封条的粘贴应采用防拆封的方式,运输、存储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撞击,不得受潮、雨淋和曝晒。
6.4 抽样单
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被抽查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必须由2名抽样人员和2名执法人员签名确认。同时记录被抽查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的产品销售总额,以万元计。若被抽查企业上一年未生产此类产品,则记录本年度已实际生产此类产品的销售总额,并加以注明。
6.5 其他说明
在生产企业抽查时样品由企业无偿提供,备份样品封存后由承检单位妥善保管。需要采用备份样品进行复检时,由组织实施方、复检机构和受检单位共同确认样品后,交复检机构复检。
综合判定为不合格的样品应当在异议期满3个月后退还被抽查企业,其他样品应当在异议期满后及时退还被抽查企业。
7 检验要求
7.1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见表3。
表3 检验项目及重要程度分类
序号 | 检验项目 | 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 检测方法 | 重要程度或不合格程度分类 | |
A类a | B类b | ||||
1 | 金属污染物析出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2 | 冷热水标志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3 | 流量均匀性 | GB 25501-2010 | GB 25501-2010 | ● | |
4 | 水嘴用水效率等级 | GB 25501-2010 | GB 25501-2010 | ● | |
5 | 流量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6 | 密封性能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7 | 抗水压机械性能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8 | 管螺纹精度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9 | 表面耐腐蚀性能 | GB 18145-2014 | GB 18145-2014 | ● | |
a 重要质量项目 b 一般质量项目 | |||||
备注:1.流量检测项目适用的产品按标准规定(没有冷热水标志); 2.金属污染物析出、流量均匀性、水嘴用水效率等级不适用于浴缸出水部分的浴缸用水嘴、淋浴用水嘴、洗衣机水嘴。 |
7.2检验应注意的问题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当在检验报告备注栏中进行说明。
所抽产品为普通洗涤水嘴、洗面器水嘴、厨房水嘴和净身器水嘴时,流量项目应按所抽产品明示的流量类型(即节水型或普通型)进行检验,若所抽产品无明示流量类型,该项目按普通型进行检验。
水嘴用水效率等级应符合GB 25501规定的水嘴用水效率限定值,且不应低于所抽产品明示的额定用水效率等级。若所抽产品无明示额定用水效率等级,该项目按GB 25501进行判定。
8 判定原则
8.1 单项判定原则
金属污染物析出项目样品数量为3个,铅取Q值、非铅元素取3个样品的几何平均值,按GB 18145标准中第7.4条款进行判定,其余所检项目均按判定数组(Ac,Re)为(0,1)进行判定。
8.2 综合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产品存在A类项目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推荐性标准要求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符合推荐性标准要求或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9 异议处理
对判定不合格产品进行异议处理时,按以下方式进行:
9.1核查不合格项目相关证据,能够以记录(纸质记录或电子记录或影像记录)或与不合格项目相关联的其它质量数据等检验证据证明。
9.2对需要复检并具备检验条件的,处理企业异议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原监督抽查方案对留存的样品或抽取的备用样品组织复检,能在原检验样品复现的在原样上复检,如流量含流量均匀性和水嘴用水效率等级、管螺纹精度、密封性能和抗水压机械性能;不能在原检验样上复现的启用备用样品检验,如表面耐腐蚀性能、金属污染物析出限量,并出具检验报告。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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