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为加强我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环节监管工作,鹤山市场监管局结合质检总局的有关工作部署,对我市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组织开展产品现场检查及质量联动监督抽查。本次抽查共抽检样品3批次,合格率100%。
二、抽检具体情况
本次抽查了3批次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质量联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以及经备案有效的企业产品标准,对邻苯二甲酸酯、蒸发残渣(水、正己烷、4%乙酸、65%乙醇)、脱色试验(浸泡液、冷餐油、乙醇)、重金属、高锰酸钾消耗量、锑、乙醇含量等项目进行检验,合格率100%。
抽检情况表:
序号 | 生产企业 | 产品名称 | 商标 | 型号规格 | 生产日期 |
1 | 鹤山市加伦加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 | PET饮料瓶 | —— | 428ml | 2016/11/23 |
2 | 鹤山市荷塑塑料有限公司 | PE瓶 | —— | 947mm×75.5mm | 2016/11/07 |
3 | 鹤山市东丽行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鲜虾云吞(23)吸塑托 | —— | JC460十二件装 APET透明 | 2016/11/22 |
三、后处理措施
市场监管局结合现场检查及产品质量抽查情况,要求有关企业针对检查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整改;举一反三,结合本次质量联动抽查,加强对辖区获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监管,进一步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敦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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