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73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0年中职学生资助资金共611,634元,其中:中职免学费补助611,634元。列2020年“2050302 中等职业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教〔2020〕81号文,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纳入免学费范围。请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加强对“一校两牌”“联合招生”“学籍异动”等情况的监督,保证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得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生资助资金。
三、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0〕73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