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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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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江财教〔2021〕7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50万元,列2021年“2050201 学前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一是支持各地多种形式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支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公办幼儿园和公办小学附设幼儿班的新建、改扩建和改善条件;支持城镇小区按需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并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扩建、购置教玩具和改善办园条件项目。二是支持各地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健全“省地(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推动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集体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二、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

  附件:《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补助资金(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通知》(江财教〔2021〕7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