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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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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教育局: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0号),现下达你单位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12,100元,列2021年“2050701 特殊学校教育”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请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严禁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确保补助资金专款专用。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课本费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1〕10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