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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二批)(水库移民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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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财政所、双合镇财政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1〕11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提请审批江门市2021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实施项目和中国福彩网绩效目标的请示》的批示意见、《关于2021年省级涉农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批复》(江涉农办〔2021〕7号)、鹤山市人民政府对《关于提请审批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二批)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的请示》(鹤涉农办〔2021〕4号)的批示意见和《关于调整下达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和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鹤财农〔2021〕4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第二批)(水库移民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请专项用于附件所列项目。请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此项资金,所列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经济科目根据支出性质和实际用途列支。年终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

  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文件要求,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须在年内完成支出进度,按月考核,请加快项目开展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此项资金列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范畴,市财政将全额授权给各镇,由各镇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进度、绩效、安全性和规范性负责。

  附件:2021年省级涉农专项资金(水库移民资金)安排表 



鹤山市财政局               鹤山市水利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