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根据《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资金的通知》(江财农〔2022〕8号),现将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资金下达给你单位(具体项目、金额和列支项目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等行为。切实加大资金统筹力度支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重点工作任务,确保完成整改任务目标。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1.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资金安排表
2.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资金任务清单
3.提前下达2022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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