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宣传部: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74号),现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5万元给你单位,支出列“2070799 其他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认真落实《财政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印发〈中央级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260 号)要求,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22〕74号)
鹤山市财政局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