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办发〔2019〕16号)精神,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提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强保障,特此公告。
一、规范填表报数。发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作用,完善数据交换比对机制,推动行业部门扶贫数据共用共享。每年年底统一组织开展1次全国扶贫建档立卡数据填报,其它时间不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
二、规范考核评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每年统一开展1次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优化考核方式,简化考核程序。禁止各地各部门搭车考核、层层考核、多头考核和迎评迎检。
三、规范督查巡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要求,每年集中组织1次对中西部22个省区市的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减少层层督查、变相督查,留出时间让基层集中精力攻坚和整改问题。
四、精减文件会议。2019年办本级制发文件数量控制在44件以内,每份文件原则上不超过5000字。会议只减不增,压减规模、缩短会期,尽量采取视频会议形式。
五、改进调查研究。办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和分片联系机制开展调查研究,事先明确主题,做好充分准备,立足解决问题、宣传政策和总结经验,调研结束后要形成报告。办领导调研随员一般不超过4人,司局级干部调研随员不超过3人,禁止层层陪同。
六、加强暗访约谈。加大暗访力度,开展常态化约谈,及时发现问题,随时改进纠正,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方监督支持,及时反映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和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10—12317,或向国务院扶贫办网站主任信箱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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