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2022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农农〔2019〕6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屠宰环节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2022年7至12月份鹤山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补助资金进行审核。经审核,现将2022年7至12月份鹤山市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数量及补助资金汇总(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的形式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联系人:谢生,联系电话:8889781,邮编:529700
附件:1、2022年7-12月鹤山市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汇总表.xlsx
2、2022年7-12月鹤山市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汇总表.xls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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