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沙坪街道办:
根据《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山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鹤农农字〔2023〕3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乡村产业振兴,推进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现开展2023年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发动,做好组织申报入库工作
各镇(街)要加强宣传发动,及时将文件传达到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帮助和指导项目拟承担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工作,并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项目筛选,择优确定成熟度高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流程
实施主体填报《鹤山市现代农业产业重点项目立项申报书》,经镇(街)审核同意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同时提交镇府(街道办)对该项目的立项申请。申报材料请6月2日前提交到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
附件:1、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鹤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山市乡村振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联系人:关碧君,电话:8808009)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8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