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申请拨付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函》和《江门市鹤山市2023年政策性晚造水稻保险承保明细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提出,逾期不予受理。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号之一,邮编:529700,联系方式:种植业管理股,宋小姐,0750-8888452;规划财务股,黄小姐,0750-8883443。
附件:1、《关于申请拨付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的函》.pdf
2、《江门市鹤山市2023年政策性晚造水稻保险承保明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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