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金来源
1.《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鹤财农〔2021〕172号),下达鹤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28.35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省级涉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鹤山市农业农村局5个项目,合计628.35万元,支出603.83万元,支付率96.09%。
1.2022年江门市鹤山市龙口镇和古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84万元,支出179.05万元;
2.2022年江门市鹤山市动物疫病防控和屠宰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项目170.35万元,支出170.35万元;
3.2022年度江门市鹤山市双合镇等3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26万元,支出208.13万元;
4.2022年度江门市鹤山市雅瑶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8万元,支出46.30万元;
5.2023年江门市鹤山市农业生产能力提升--茶产业提质增效项目30元,支出0元;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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