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847号)、《江门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要求,为改善我市农民合作社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内部管理和生产经营能力,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服务,我局前期已组织开展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申报和鹤山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服务主体遴选。经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评审,现将以下11个主体列为鹤山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培育项目拟支持对象。现予以公示。
项目类型 | 序号 | 主体名称 |
生产经营能力提升 | 1 | 鹤山市上南果菜专业合作社 |
2 | 鹤山市健茶素馨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 |
3 | 鹤山市址山镇稔丰种植专业合作社 | |
4 | 鹤山市仔仔种植专业合作社 | |
5 | 鹤山市天润万禾蔬菜专业合作社 | |
6 | 鹤山市茗浓香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
7 | 鹤山市宅梧镇稳业农机专业合作社 | |
8 | 鹤山市宅梧镇隆兴农机专业合作社 | |
9 | 鹤山市宅梧镇荷村桂味荔枝专业合作社 | |
10 | 鹤山市双合镇侨益康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 | |
鹤山市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建设 | 1 | 鹤山市陈祥生猪流通专业合作社 |
即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鹤山市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0750-8883941。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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