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规〔2023〕1号)文件精神,鹤山市组织辖区内符合补贴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自主申报,经镇(街)初审和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审核,拟定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名单。现将通过审核的鹤山市2023年第三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财政直补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信函的形式向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实名反映。
联系部门: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
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10-1号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8889781,邮编:529700
附件:鹤山市2023年第三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财政直补汇总表.xls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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